“互联网+农业”助力脱贫攻坚势在必行——2020 年中国农村电商行业相关政策及解读分析
[发布时间:2020-10-17]
据农村农业部数据显示,2019年,全国2083个县域网络零售额达30961.6亿元,同比增长23.5%。近年来,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背景下,国家政府层面政策频发,促进农村电商行业的发展。从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供应链、促进产销对接到开展“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”,国家政策针对农村电商发展的措施越来越明确、目标也越来越清晰,可以预见,在“十三五”规划的收官之年,“互联网+农业”助力“脱贫攻坚”势在必行。

从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供应链、促进产销对接到开展“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”,国家政策针对农村电商发展的措施越来越明确、目标也越来越清晰。2015年-2020年6月初,我国农村电商的相关政策汇总如下:


——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,推动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,建立农村现代市场体系,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,财政部、商务部、国务院扶贫办决定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。自2014年起,我国连续6年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,推动全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。而2020年面临“新型冠状肺炎”疫情的特殊形势,此次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和申报范围也有新变化,具体内容如下:支持发展共同配送,推动邮政、供销、商贸物流、快递、交通等资源融合,鼓励实体商力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,整合县城日用消费品、农贸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,推动商流、物流统仓共配,降低农村物流成本。支持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升级,整合邮政、供销、快递、金融、政务等资源,统筹品控、品牌、认证、培训、营销等服务,研宽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。鼓励有条件地区立足农畜牧业、手工制作、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,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、电商物流产业园等现有园区为中心,推动电商、物流、培训、金融、创意等服务集聚发展,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。支持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,加强与电子商务、金融保险、移动支付、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,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,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,建立本地化、连锁化、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。引导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加强数字化改造,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,开展集中采购、统一配送、直供直销等业务,提升商品品质,更好满足农村居民生活和消费需求。支持对返乡农民工、大学生、退伍军人、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和技能培训,强化培训机制,突出培训质量而非数量。完善标准化教材,提升培训的针对性,根据实际需求丰富直播带货、社交电商等培训内容。健全培训转化机制,指导对接就业用工,注重跟踪服务而非“一锤子”培训。如实做好培训记录。在全国范围内择优支持一批基础较好、潜力较大的县(不含市辖区,属于贫困县的区除外),对工作扎实的贫困县和前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地区适度倾斜,并加强对典型县的激励支持。有脱贫攻坚任务,特别是有未脱贫县和“三区三州”所在省份申报的贫困县数量,原则上不少于本地区申报县总数的1/3.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实施“互联网+”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》要求,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“互联网+”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,并制定了《“互联网+”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方案》,具体内容如下:试点目标:优先选择包括贫困地区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在内的100个县开展试点,到2021年底,基本完成试点建设任务。试点县要依托试点参与企业及农业龙头企业、合作社、产业协会、信息进村入户运营商、电商企业等各类组织,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探索财政投资或国有资本参股等方式,整合行业内资源,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(以下简称“运营主体”),作为“互联网+”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推进主体;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,加强对运营主体的监管指导,探索订单生产、参股分红等多重分配机制,把更多电商发展红利留给当地农民。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实施“互联网+”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》要求,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“互联网+”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,并制定了《“互联网+”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方案》,具体内容如下:发展目标:到2025年,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,有力支持数字乡村战略实施。其中,至2025年,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农产品总交易额比重达15%;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70%.1)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工程:国家农业农村云平台、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、国家农业农村政务信息系统;2)农业农村天空地一体化观测体系建设工程:农业农村天基观测网络建设应用项目、农业农村航空观测网络建设应用项目、农业物联网观测网络建设应用项目;3)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工程: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、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项目、数字农业试点建设项目。